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总体要求,制定了具体规划。我省应对表对标《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一、当前我省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有法学院系的高校24所,其中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4所,法学教育规模和学科建设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与“五院四系”等高校相比,离法学教育强省目标,尚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法学教育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法学院校布局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协调,法学教育改革相关责任部门职责不明确。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有待拓展,二级学科、特色学科布局不完善,不能满足法学专业差异化发展和市场精准化需求,法学优势学科在同类学科中的排名和影响力不突出。师资力量、软硬件建设、实践教学、研究资金等方面投入不足。
二是多元化、组织化、协同化办学协作机制尚需完善。目前,我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仍以各法学院校的自主办学、自主研究为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企业商会协会、基层组织、涉外机构、法律服务部门的协作融合教育和研究机制尚需不断完善。
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不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存在差距,课程体系不够完善。各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设置缺乏统一性,教学内容和形式缺乏整体规划。在法科专业教学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法、刑法及诉讼法等专业核心课程的有机衔接、融会贯通不够。
四是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短板。理论与实务协同培养机制缺乏,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人才的激励、交流、合作机制缺乏。新业态新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法治人才供给不足,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实际需求脱节。涉外教学教育体系不完善,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通晓国际法、外国语言能力强、能处理国际民商事、仲裁、知识产权、WTO争端的涉外法治人才紧缺,难以满足我省涉外法治工作需要。
五是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文化建设有待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只见高原不见高峰”,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代表性成果不多,专家多大家少。法学期刊影响力不强,目前全省没有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法学科研及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滞后,省内暂无法学类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加强我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对策建议
湖南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应当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教学和科研为核心、以法治实践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顶层设计,服务法治实践,全方位参与法治湖南建设。
(一)统筹协调推进法学教育。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把思政教育贯穿法学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研究宣传工作,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高校学生必修课,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教育各环节、贯穿法学教育全过程。二是立足我省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法学学科体系。优化省内法学院校发展布局,鼓励特色学科、特色方向发展。推动法学院校师资共享,优质课程共建共享,逐步推进学分互认。以“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为导向,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法治、生产安全管理、社会资源分配、纪检监察等领域的优秀法治实践人才,着力培养具有前沿性的后备理论人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三是加强法律职业教育,为我省法治实践提供人才保障。建立理论与实务协同培养机制、协同育人制度和高校兼职制度,以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为抓手,形成校内校外“双轨制”培养模式,形成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法治部门和高校法学院共建法学教育基地和研究院所。加强新业态新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定向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紧扣中国(湖南)自贸区、中非经贸合作、“一带一路”建设,聚焦涉外法治重点领域,加强涉外法治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创新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一是统筹法学理论研究方向,强化各领域研究优势。省教育厅、省法学会应加强法学理论研究方向的统筹,省法学会加大对各研究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研究会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重大原创性法学理论研究。统筹法学院校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领域,加强法学学术研究的平台建设,稳固基础学科,发展新兴学科。二是整合法学学术研究资源,打造湖南法学学术品牌。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基地,发挥我省红色文化背景优势,重点打造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联合法学院校建设高质量的法学专业类期刊、组织出版湖南法学文库,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法学学术平台。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应加大对法学期刊扶持力度,推动期刊升级,争取3-5年打造一本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三是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制度,激发法学学者的科研动力。省人社厅、省法学会应大力推进湖南优秀青年法学家、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设立跨学科研究奖项。四是加强省际、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增强我省学术影响力。积极组织省际学术研讨会和研讨班;协调各研究会承接全国各研究会的学术年会等各类学术会议,彰显湖南法学力量。
(三)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驱动院校特色学科建设。持续推动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特色学科建设,扶持中南大学的数字法学、文化法学、卫生法学,湖南师范大学的涉外法学,湖南大学的计量法学,湘潭大学的非洲法学,长沙理工大学的工程法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生态法学等,突破法学学科的院校局限,推动法学教育跨学科化发展。二是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助推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吸引一流法学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酬和研究资源,吸引更多的法治人才来到法学院校工作。三是采取适当措施,缓解法学院校就业压力。给予更多就业政策倾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更积极地吸纳优秀法学专业毕业生。
(四)健全集成高效的组织协同机制。一是各部门协同推进保障政策落实。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健全法学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全省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建湖南省法学教育发展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全省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各级党委、人大、教育、政法、组织、宣传、发改、财政、法学会等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全省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支持。二是统筹推进法学院校、法治工作部门沟通协作资源互联共享。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各法学院校应当借助数字技术重塑法学教育模式和理念;促进法学院校和法治工作部门建立协同育人机制,从法治工作部门挑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到法学院校兼职,深度参与法科学生培养,落实“双导师”制。建立完善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和备案制度。三是多元主体形成合力实现系统集成。省教育厅、省法学会应积极协调,从教学、实习、就业等多方面整合法学院校、律所、司法实务机关等多元主体,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系统集成,实现协同发展。引导社会团体、律所甚至其他企业、公司,加大法学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以赞助、捐助等方式促进法学教育环境的改善;进一步激活相关主体的法治需求,加强相关主体与法学理论研究人员的合作,以特定项目的形式助力我省法学理论研究,营造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的良性运作机制。
(作者:彭中礼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省法学会
作者:彭中礼
编辑:叶琴